在与公安部队合作时,网站应该:
- 建立与公安部队定期会议的机制,以分享信息并讨论新兴的安全问题
- 将Anglo美国对VPSayx亚洲的承诺沟通,尊重公安部队的人权
- 建立对公共和私营机构各自角色和责任的相互了解,包括公共安全干预的程序
- 建立人权中存在公安部队的现有培训方案,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公共安全提供者参与规则,并在适当的情况下确定加强此类努力的机会
- 监控与网站或当地社区的公共安全提供和交互的级别和类型。
在更高风险的背景下(由外部上下文审查和公共部门VPSHR尽职调查),网站(或)应致力于与公安部队的理解备忘录(MOU)致力于谅解备忘录。可以在自愿原则的网站上找到政府安全部队和公司之间的拟议协议的模式。[1](或同等协议)可以是管理与公安部队有关的风险的有效方式。即使在不可能达成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努力实现对安全安排和程序的相互理解的过程也同样有价值。努力达到一个应该记录。
通常,AN包括:
- 部署公安部队的范围和目的
- 致力于在现场与安全部队之间的持续参与,就安全风险和人权等相关问题
- 使用武力的清晰程序和安全部队武装的方式
- 保安人员的招聘和审查程序,以确保排除可能有犯罪犯罪滥用或犯罪或犯罪的个人
- 承诺确保在基本行为标准和人权方面对安全部队进行适当和适当的培训
- 公司可以通过该公司提供设备或资源到安全部队(见4E.2任务8)。
- 报道和调查安全部队滥用职权的方法
- 如果有滥用指控,社区安全部队中删除个人的过程
根据所涉及的上下文和敏感性,地点应该考虑是否适合传达的事实或物质与相关的利益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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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与人权自愿原则(2019年)自愿原则倡议工具。可用于:https://www.voluntaryprinciples.org/copy-of-resources-3(访问:2019年12月)